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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副局长借用下属公车一天被“扯袖”

杭州市纪检监察去年查办案创新高

  通讯员 季轩 本报记者 张倩

  本报讯 昨天,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发布2015年执纪审查工作综述,对去年执纪审查工作作了总结。2015年,杭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66件,同比增长26.7%,处分党员干部1756人,同比上升27%,查办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

  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案件,成为杭州市2015年惩治腐败的重点。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原党工委副书记朱先良,杭州市纪委已查明其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目前,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侦查。

  自去年以来,杭州纪委发布的通报中,“纪律”成分越来越重。如去年12月20日通报的萧山区委原常委楼增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四个方面的违纪问题等案例。

  杭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擎苍说,以往对于党员干部的纪律审查往往侧重廉洁纪律,以查处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案件为主,一定程度上导致对政治纪律等其他纪律查处重视不够,不利于全面从严治党。为此,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对党员干部违反纪律、规矩等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重点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展审查。

  同时,杭州纪委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用纪律的戒尺衡量和管理党员干部的行为。

  “要不是纪委及时提醒纠正,我估计就要成为被通报曝光的‘名人’了。”回忆起前段时间险些触碰纪律底线的事情,杭州市某局副局长郑某仍然“心有余悸”。前不久,有群众反映郑某存在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车的情况,后经查证,因私家车维修保养,郑某临时借用了下属单位的公车参加了一天的公务活动。由于事出有因,考虑到郑某已向单位主要领导口头报告等因素,市纪委未给予其纪律处分,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说明情况,今后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作为体现监督“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的有效手段,“谈话函询”越来越成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据统计,2015年以来,杭州市纪委已约谈、函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员干部187人(次),并为397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除此之外,在宽严相济执纪原则下,杭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充分运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以及调离、免职、降职、责令辞职等多种方式,既对尚未违纪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又对有违纪行为尚未违法的党员干部及时作出处理。其中,对大多数轻微违纪行为进行党纪政纪轻处分、组织处理,共给予轻处分936人,占71.2%;其中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852人,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84人。给予重处分288人,占21.9%;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280人,行政降级、撤职、开除公职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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