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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林雅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林雅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康翔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截止处置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我公司对浙江康翔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2464.1万元),该债权由保证人成源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奔腾泵业有限公司 、浙江丰华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钱小彬提供保证。由钟金爱所有位于瑞安市安阳街道风荷苑25幢1单元1002室的房产、余永楷以位于瑞安市安阳街道清莲小区的房产、刘美华所有位于安阳镇隆山东路236弄2幢1单元402室的房产、刘美华所有位于安阳镇隆山东路224号房产、蔡其钦所有位于瑞安市安阳办事处万松花园8幢2单元601室的房产提供抵押。该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林雅静,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林雅静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林雅静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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