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貌美的“媳妇”拿走聘礼就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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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秀舟 陈芳 彦明 叶旭耀
时间:2月17日 地点:玉环法院
本以为喜从天降,能娶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结果呢,老婆没娶着,还搭上了多年的积蓄25万元,落了个人财两空。这对57岁的刘某来说,打击有点大。
刘某,玉环人,离异多年,一直单身。直到2015年4月,他才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姑娘李某。李某,29岁,跟刘某的年龄差得有点大,但两人挺聊得来,当月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后不久,双方开始谈婚论嫁。李某告诉刘某,只要刘某给她25万元聘金,李某就答应与刘某登记结婚。
有条件这么好的姑娘嫁给自己,刘某欢喜不已,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但刘某手头并没有那么多钱,为了迎娶李某,他不仅转让掉了自己经营的出租车合约,还四处筹借,最后终于筹够了25万元交给李某。将聘礼打给李某后,李某也写了一张凭证,证明自己收到了钱。
然而,聘金交付后的第二天,刘某就遭遇晴天霹雳——李某失踪了。无论他怎么打电话都联系不上李某。
这个时候,刘某才发现,自己在给李某聘金前,完全不知道女朋友家住何处,家中有什么人,对方父母长辈也从未谋面。
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返还彩礼人民币25万元。但在案子开庭审理时,法庭上依然没有出现李某的身影。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和李某以婚约为基础,由刘某交付的聘金,是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行为,但双方未能结婚,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行为未生效,被告李某应当返回聘金。法院缺席判令被告李某返还原告刘某聘金人民币25万元。
然而,尽管法院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李某还是下落不明。刘某拿着一纸判决书,连连说自己当时实在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