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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海关“活捉”大龙虾

  本报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陈灵 任东峰 摄

  近日,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从香港入境的KA640航班旅客托运行李中,截获一只活体澳洲大龙虾,重达3.16千克,为宁波空港口岸首次截获。

  据了解,该乘客到澳洲游玩时,品尝过澳洲大龙虾,觉得味道十分鲜美,故以500欧元的价格购买龙虾,欲带回宁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活动物(犬、猫除外)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检验检疫人员已依法对这只活体澳洲龙虾进行截留销毁处理。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海关“活捉”大龙虾 2016-03-01 2 2016年03月0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