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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聚焦全国两会

全国人大代表方青:

让孩子从小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本报特派记者 许梅

  本报讯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浙江团代表中,有一位自称“孩子王”的代表,她的名字叫方青,是金华金东区实验小学校长。对于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提到的“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都要为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成才担起责任”这句话,方青感慨良多。

  到今年,方青已经当了8年小学校长,全校2000多名学生,校园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孩子们的心理健康……她样样都操着心。这几年,方青尤其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所表现出的低龄化、成人化现象,甚至有些孩子还钻起所谓的“法律空子”,让她揪心。

  “预防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加强学校的法治教育开始。”方青说,目前,每个学校都有法治副校长,但长期的、专业的法治教育仍比较欠缺。“应该把和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纳入学校的日常教学活动,比如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同时,要完善青少年司法保护与惩处相结合的机制,一方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拉那些犯错的孩子一把,另一方面对情节严重的犯罪也要严格依法处理,让孩子们从小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另外,方青还提到,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学校和孩子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但在这方面矛盾纠纷的化解上,不管校长还是老师,因为缺乏专业知识和调处经验,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迫切需要相对专业的调解组织,比如,在县级层面设立一个专业的校园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把校园伤害纠纷调解纳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诉调对接的‘绿色通道’,建立一支由教育、医疗、法律专家等组成的专家团队。同时,在学校层面设立法律顾问。当发生纠纷时,由专业团队提前介入、释理说法、沟通协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设良好的家校关系,创建平安校园。”


浙江法制报 聚焦全国两会 00007 让孩子从小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2016-03-07 2 2016年03月0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