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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聚焦全国两会

全国人大代表、 浙江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

不愿履行应追责“无力”履行可协商

蔡荣章 摄

   和很多浙江的企业家一样,这些年,胡季强和康恩贝参与社会慈善的脚步也没有停歇。

  “我们有专门的慈善救助基金会,善款也都有指定用途,毕竟要把钱花在真正需要的地方。”胡季强说,近年来,“互联网+”成了慈善领域的新趋势,像腾讯公益、新浪微公益、阿里巴巴公益等,大量公益慈善组织正利用第三方平台和自己的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发布募捐消息,这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筹款模式,有利于鼓励和方便捐赠人参与慈善。但同时也要注意,如何去规范,“不要让大家的善心善意因不规范的操作变成谋私工具。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民政部门不要做限制,但应该制订规范来加强管理。”

  除了要规范新生的慈善方式,对《慈善法(草案)》中有关履行捐赠协议的内容,胡季强提出,也应该考虑一些客观的、不可抗力下的突发情况,“捐赠人应信守捐赠承诺,但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或者捐赠人确实经营困难无力履行协议的情形,应该免除履行协议义务。比如,一家企业确实出现了经营困难,无力捐赠了,难道也要追究责任吗?” 胡季强认为,“无故”不履行捐赠协议要追责,遇到“无力”的情况也可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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