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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公告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浙江宁腾建设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6年2月29日债权总额为3034.33万元。债务人位于宁波市江东区箕漕街38弄34号,该债权由朱康成、徐秀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由象山石浦宾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象山石浦渔港中路191号沿港马路中段建筑面积为4868.76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及其对应1895.48平方米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公告有效期:15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5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 咸先生  沈先生  

  联系电话: 0571-85774661 0574-87459661   

  电子邮件:xianshuguang@cinda.com.cn

  shenhanbi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 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lexunping@ 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

  www.cinda.com.cn。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2 资产处置公告 2016-03-17 2 2016年03月1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