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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6年3月21日

  (2015)杭西民初字第3974号

  杭州华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方名军诉你与被告方贤兵、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黄仕华、杨志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26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民初字第2122号

  杭州世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金海诉你及姜建忠、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杭西民初字第2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4587号

  孙亚燕、张作明、绍兴东田纺织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诉你们及被告俞迎春、陈菊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4586号

  孙亚燕、张作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诉你们及被告新昌银锋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俞迎春、陈菊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3907号

  温作辉:本院对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诉被告温作辉、杭州瑞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5)杭西商初字第3907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3903号

  吴爱玉:本院受理原告黄宝有诉你及被告刘夏媚、杭州市西湖区博存陶瓷经营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杭西商初字第39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民初字第3975号

  杭州华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施华胜诉你与被告方贤兵、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黄仕华、杨志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26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88号

  郑小兰:本院受理原告温峰诉你及韩水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2被告偿还原告欠款50000元、利息6000元及承担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345号

  杨彩仙: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钱江酒楼有限公司诉你及邵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2被告支付原告垫付款243528.73元并承担事实费用。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3570号

  应建红、潘怀祖:本院受理原告毛达立、王鑫妹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与你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整以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18.33万元,诉讼费由你方承担。现依法向尼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4588号

  俞涨富: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诉你及被告华国根、梁红英、新昌县诚信轴承有限公司、高盈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4551号

  赵忠、蔡向红:本院受理原告张棚花诉赵军、王利玲、江山华能电器开关有限公司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归还借款本息及律师费损失。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催5号

  申请人全椒县三江糖酒经营部因遗失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号码为1020005223518842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票面金额为人民币94400元整,出票日期为2015年6月3日,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12月2日,出票人为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南京勃鲁司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背书人南京诺雄贸易有限公司、马鞍山金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马鞍山苏杭置地发展有限公司、马鞍山海业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全椒县三江糖酒经营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催4号

  申请人杭州两轮塑胶有限公司因遗失支付银行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兴支行号码为4020005126809475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1000元整,出票日期为2015年10月19日,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4月19日,出票人为杭州华信自行车架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杭州茂源实业有限公司,被背书人杭州开鸿车业有限公司、杭州两轮塑胶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88号

  王配龙、宁波远景物流社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何海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6月7日上午9:20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商初字第1919号

  冯雨强、范百荣、钱碗勤、浙江长兴中欣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钱建萍诉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6月7日上午9:40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商初字第1726号

  汪亚锋、来云灿:本院已受理原告郑永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民事诉讼须知、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举证(普通程序)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26号

  孔海燕: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孔海燕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6月28日上午9:20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525号

  薛平锋、肖莉: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薛平锋、肖莉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6月28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707号

  舒俊文:本院受理原告来丽君诉被告舒俊文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在本院浦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民初字第1647号

  王庆吕:本院受理原告高明山诉王庆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武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高明山撤销对你的起诉。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商初字第1494号

  杨俊:本院对原告吴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5)杭滨商初字第1504号

  沈洪得:本院对原告蒋呈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91民初538号

  杭州康辉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詹益诉你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6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三楼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00045号

  浙江艾德森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华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艾德森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6月16日下午14时在余杭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0民初00048号

  浙江艾德森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华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艾德森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6月16日下午14时在余杭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5)杭富城商初字第1315-1号

  陈良生:本院受理原告李军华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6月21日上午8:45在本院城南法庭(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民主村直塘片)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965号

  奉化市宏盛纸业有限公司、奉化市正大纸业有限公司、汪海力、唐亚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高阳纸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奉化市宏盛纸业有限公司、奉化市正大纸业有限公司、汪海力、唐亚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奉化市宏盛纸业有限公司、奉化市正大纸业有限公司无法直接送达,且被告汪海力、唐亚雷下落不明,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6月21日上午9:00在本院城南法庭(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民主村直塘片)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1370号

  浙江奇力管业有限公司、陆家潭: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科迈印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奇力管业有限公司、陆家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遇法定假期顺延)在本院第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417号

  楼玉娣、蒋小治、楼寿能、吕明霞:本院受理原告吕亦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公告同时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本院定于2016年6月24日9:30,在杭州市富阳区法院第十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11民初664号

  傅芳强:本院受理原告戴观兰与被告傅芳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原告戴观兰诉请:1、被告傅芳强归还原告借款7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十八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法院公告 2016-03-21 2 2016年03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