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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公告

浙江五洋印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14年8月20日,经浙江五洋印染有限公司申请,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绍柯商破字第18-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浙江五洋印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五洋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经管理人提议,浙江五洋印染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6年4月15日14:30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169号)第一审判庭召开,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表决,请你(单位)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注意事项:

  (1)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2)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如系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3)为确保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请各债权人提前一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领取会议资料。

  (4)因会场限制,参会人员仅限一人,请各债权人合理安排人员参加。

  特此通知。浙江五洋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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