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被单位停职反省
员工能否索要工资?能!
编辑同志:
我在一家制衣公司从事裁剪工作。一个月前,因为我在上班期间与工友王某发生争执,最后衍变成打架斗殴事件。公司为整顿风纪,勒令我与王某停职回家反省,并写出书面检讨,在全体员工会议上宣读。近日,我在领取工资时,发现我和王某停职反省期间均被停发工资。面对我的质疑,公司表示,我和王某停职期间没有为公司提供劳动,也没有为公司创造其它经济效益,依据“按劳付酬”原则,自然无权获取工资。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戴女士
本报作答:
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即其不应该停发你和王某被停职反省期间的工资。
一方面,你和王某停职反省也属履行工作职责。履行职责是指从事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以及其他工作的活动。你和王某的反省系公司所要求,与公司有着内在联系,当属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活动”。
另一方面,公司必须向你和王某支付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鉴于你和王某被停职是公司所决定,当属“非因劳动者原因”,且时间上并没有超过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周期,也就决定了你和王某期间虽未从事生产活动,但公司也必须“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如公司固执己见,你和王某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维权。
颜东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