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1634号
朱秋红:本院受理原告朱光华诉被告朱秋红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湖吴民初字第16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1471号
湖州百乐源财富大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新荣、尤丽琴与被告湖州百乐源财富大酒店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无法采取邮寄、直接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康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01543号
刘兴富:本院受理的原告计晓元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环城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287号
杨玉英:本院受理原告湖州织里强龙布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织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2民初1075号
徐明强、周红、徐金星、潘建平、徐彬、吴雪丽: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州吴兴江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徐明强、周红、徐金星、潘建平、徐彬、吴雪丽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5)湖浔商初字第591号
蒋伟豪、曹四红: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朱建忠、谯小渠、徐平、陆美丽、沈佩华、吴丽娟、蒋伟豪、曹四红、沈建平、纪田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湖浔商初字第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6)浙0503民初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