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检察院电子卷宗 制作量拔得头筹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华萱
本报讯 积极落实电子卷宗系统软、硬件的配置和调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电子卷宗的扫描、制作、装订等工作……今年以来,平阳县检察院全面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截至目前,平阳县检察院公诉案件上传率达100%,电子卷宗制作总存储量达52.26GB,案件数为405件,卷宗数为490卷,居全省检察系统第一位。
“电子卷宗的应用,不仅方便了律师阅卷,深入推进‘阳光接待’,更实现了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信息共享,节约了人力物力。”平阳县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公安机关移诉的全部审查起诉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等需要报上级院的案件,该院的业务人员会统一扫描进全国电子卷宗系统,办案人员可在统一业务系统里面浏览所有信息,也可以复制、摘抄电子卷宗的内容。电子卷宗系统不仅可以呈现“原始”卷宗上的证据和法律文书,实现案件办理和监督管理同步,也为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提供了平台和保障。同时,办案人员也能从打字、录入等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和研讨上,提高办案质效。
目前,在确保电子卷宗制作规范的前提下,该院已基本做到当天收案,次日全部制作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