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清远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14)清远纺织破管字第34号
绍兴县清远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债权人:《绍兴县清远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4月1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6年4月20日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14)绍柯商破字第1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分配。
根据《绍兴县清远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本管理人将于2016年4月20日开始实施分配。
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到管理人处受领相应的破产财产分配额(个人携带本人证件,单位携带收款收据、授权委托书),或者直接联系本管理人:王海琴,0575-85110951,绍兴市中兴南路42号三楼。特此公告
绍兴县清远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