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苍南国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苍南国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温州协欣制革有限公司债权(截止基准日2016年1月31日,该两户债权总额为1302.51万元,其中浙江新强印刷有限公司债权由浙江鑫茂包装有限公司、郑志成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陈李钗所有的位于苍南县龙港镇龙翔路686、688号房产提供提供抵押担保。瑞安市华大鞋业有限公司债权由浙江路标鞋业有限公司、阮荣法、蔡定光、阮晓红、阮棉贤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通过淘宝竞价方式依法转让给苍南国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苍南国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苍南国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