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郑巨方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郑巨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温州协欣制革有限公司债权(截止基准日2016年1月31日,该户债权总额为6427.25万元,由浙江联侨合成革有限公司、王璞提供最高额保证,并由温州协欣制革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温州工业园区镇江路12号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通过淘宝竞价方式依法转让给郑巨方,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郑巨方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郑巨方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