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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公告清单如下(时点:债权转让基准日2015年 12月 31日,单位:人民币元):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杨颖超、张文韬

  联系电话:0571-85771373、0571-85774660

  住所地: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9、11、12楼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神浪

  联系电话:18868815940、0577-86536170

  住所地:杭州市下城区颜三路116号546室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序号资产名称资产形态币种金额担保情况1浙江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民币70670030.39安徽省铜陵市黄山大道东侧(地块二)A2-1-3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陈家村华农的厂房抵押;浙江天洋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保证;陈曙光、陈叶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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