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狈!欠债不还被踹入江 拘留!暴力讨债构成违法
通讯员 叶恒 许斌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被人欠钱,债主钱某等三人从5月19日起却要在拘留所里各呆上半个月。原来,讨债时,他们一怒之下把欠钱的男子王某一脚踹进了水深10米的江中。所幸王某命大,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事情发生在5月10日,五十多岁的建德人王某一大早就被人逼债。王某虽然有比较体面的工作,但好赌且挥霍无度,身上背了几十万元的债。
下午两点左右,外出躲债的王某心灰意冷地来到江边,望着寿昌江水发呆。
就在这时,债主钱某与朋友刚好开车路过。看到王某呆坐在寿昌江边,钱某等人一下车就气势汹汹地向王某走去,讨要他欠下的债务。
面对钱某等人的喝斥,无力还债的王某选择一声不吭。钱某等人看王某对他们不理不睬,就围着王某一顿拳打脚踢,扬言要把王某扔到江里去。
期间,王某被人踹进了江里。落水后的王某竟然做了一个让在场的人都意想不到的举动,他顺着湍急的江水漂向了江中央,向百米宽的对岸游去。钱某等人越看越担心,其中一个还脱了衣想跳下去救人。
王某用了近半个小时艰难游到了对岸,虽然气喘吁吁、精疲力尽,但他仍不肯上岸,因为已有好几波债主闻讯赶来在岸边等着他了。围观的路人见此情形,赶紧报了警。城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将相关人员带回所进行进一步处理,而钱某等人早已趁乱开溜。
因为事情比较恶劣,建德城南派出所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并于5月19日成功抓获涉嫌殴打他人的钱某等三名嫌疑人,最后对三人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以及罚款的处罚。
警方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钱某等人采取殴打他人的方式逼债非常不可取,所幸王某水性较好,被踹进江里后自己游到了江对岸,未造成严重后果,但钱某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