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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庭 审

恋上“大叔”结了婚,90后妹子却后悔了

时间:5月30日 地点:嘉善法院

  从法院出来的时候,阿霞忽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16岁到26岁,人生最宝贵的10年青春,她是在恋爱、怀孕、结婚、离婚中度过的。

  阿霞是个90后,16岁的时候认识了老朱。老朱出生于1965年,从事交通运输经营。两人虽然年龄差距大,但阿霞被老朱的耐心和细致所感动,有时候自己耍些小脾气,老朱总能包容和开解她,“他就像父亲一样关心我、照顾我”。

  交往一年后,阿霞和老朱同居了,不久后怀了身孕。

  随着肚子越来越大,阿霞回到安徽老家待产,2009年,她生下一个男孩。孩子满月后,阿霞托付给母亲照顾,自己则开始浙江、安徽两头跑。

  阿霞法定结婚年龄一过,老朱就赶紧和她登记结婚。但这并没有让阿霞感到踏实。老朱做运输生意,经常要在外头跑,阿霞每晚只能独守空房,两人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阿霞觉得,她和丈夫疏远了,“每次我问他生意做得怎么样,孩子以后要怎么教育,他都不想和我商量。”她说,丈夫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对她那么体贴了,她对婚姻越来越失望。

  但老朱不同意这个说法,他说自己对妻子很用心。比如阿霞喜欢住在安徽,他只要有时间就开车过去看她,前几年手头宽裕,他还给阿霞买了一辆雷克萨斯轿车。

  而这些关心在阿霞看来远远不够,她开始后悔和老朱结婚。2013年4月,她在老家找了一份导购的工作准备独立生活,并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那次,还没等开庭,阿霞自己就先撤了诉。之后她又起诉过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今年2月,阿霞第三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庭审中,老朱基本上同意离婚,但对儿子的抚养权提出了异议。他说儿子与他在嘉善生活,只是有时会让阿霞带到安徽生活一阵子,“儿子上幼儿园、小学都是我亲自接送,父子感情深厚,我要孩子跟我”。

  通过法院调解,两人后来协议离婚,离婚后孩子由老朱抚养,阿霞有探视的权利,在儿子寒暑假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阿霞可以同儿子居住生活一段时间。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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