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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 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林曹挺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16年5月5日依法转让给林曹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林曹挺履行相关义务。林曹挺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林曹挺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标的债权清单》基准日: 2015年6月21日        单位:元

  借款人合同编号贷款发放时间到期时间债权本金余额利息担保人情况舟山市衢山深港油品有限公司x707144123320120202012/07/032014/5/263,412,742.71 750,701.71 抵押人:舟山市衢山深港油品有限公司;保证人:林善庆、郑岳康、徐国平x707144123320120212012/07/032013/6/143,000,000.00 659,902.46 x707144123320120222012/07/032013/6/102,000,000.00 439,934.96 

  注:1.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电话: 0571-87836743、13735423851

  特此公告!林曹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6月17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10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16-06-17 2 2016年06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