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所列清单中丽水市神洲布业有限公司、浙江山和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所列明的为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本金、利息余额,温州伦霸鞋业有限公司债权所列明的为截止至2014年2月20日本金、利息余额,浙江瑞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债权所列明的为截止至2014年5月26日本金、利息余额,截止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的还款责任以实际履行时根据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的数额为准,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外币授信折人民币计),单位为元。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
序号借款人借款合同编号本金余额欠息担保人担保合同编号及名称1丽水市神洲布业有限公司X694600113(2014)1784,999,767.52 268,944.44 浙江五洲实业有限公司、张才、郭洪瑞x694600690(2014)133、X694600113(2015)197、X694600690(2014)133X694600113(2014)1782,000,000.00 107,580.24 X694600113(2014)2824,000,000.00 210,339.16 X694600113(2014)3145,850,000.00 298,026.58 X694600113(2014)4183,400,000.00 148,500.82 2浙江山和电器股份有限公司X694600113(2015)2451,000,000.0010,158.43詹明、泮丽云、詹博能、庄碧莲、潘有余、泮丽娟X694600113(2015)245、X694600113(2013)432-1、X694600113(2013)432-2、X694600113(2013)432-33温州伦霸鞋业有限公司2013年瑞借字第7802130103号1,500,000.0056,187.00 温州星都鞋业有限公司、王丽芽、李福军、金笃柱担保书无编号4浙江瑞金铜铝型材有限公司2013年贷字第7901130117号1,249,000.00 92,872.32 浙江中盛铝业有限公司、浙江中一特钢有限公司、李卜进、李卜文、黄凤娟2014年保字第790103-1、2014年保字第790103-2、2014年保字第790103-3、2014年保字第790103-4、2012年抵字第790815-1、2012年抵字第790815-22013年贷字第7901130801号5,000,000.00 62,192.20 浙江中盛铝业有限公司、浙江中一特钢有限公司、李卜进、李卜文、黄凤娟2013年贷字第7901130819号5,000,000.00 62,192.20 浙江中盛铝业有限公司、浙江中一特钢有限公司、李卜进、李卜文、黄凤娟2013年贷字第7901130744号5,000,000.00 69,509.44 浙江中盛铝业有限公司、浙江中一特钢有限公司、李卜进、李卜文、黄凤娟2013年网承字第7903130449号819,276.56 25,594.41 浙江中盛铝业有限公司、浙江中一特钢有限公司、李卜进、李卜文、黄凤娟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