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顺和”三字,烧饼传人怒上法庭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跨行政区划知识产权首案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通讯员 卢忆纯
本报讯 建德的干菜烧饼,是很多吃货的心头爱,其中以梅城镇“方顺和”烧饼最有名。7月1日,原告方某以“方顺和”烧饼传人的名义,将建德市方顺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顺和食品公司)告上法庭。
目前,该案作为杭州跨行政区划知识产权第一案,已被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
原告方某自称是建德梅城镇人方春根的继承人。方某说,一百年前,方春根所做的“方顺和”烧饼就是建德舌尖上的美味。它是以面粉拌素油作皮,以肥膘肉搅嫩干菜为馅,搭配独特工艺做成,深受食客们的喜爱。在1929年首届西湖博览会中,“方顺和”烧饼作为建德县特产参展,并获得奖章。方某表示,解放后,烧饼店虽不再经营,但制作烧饼的技艺仍以“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规则,在方春根后人中相传。“方顺和”烧饼的历史也在《严州古城梅城》《建德县志》有所记载。
“但建德市方顺和食品有限公司在其店名中使用‘百年老店’‘浙江省老字号’‘方顺和’烧饼获奖情况,在包装和产品上的相关说法,均源自家传的老字号‘方顺和’烧饼的有关历史和荣誉。而且方顺和食品公司还利用‘方顺和’的品牌和历史,申报荣获建德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获得浙江老字号的称号。”方某认为,方顺和食品公司攀附利用“方顺和”烧饼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从事生产经营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他起诉要求方顺和食品公司停止使用“方顺和”字号和商标、停止虚假宣传不正当行为、停止使用“浙江老字号”和“建德市物质文化遗产”字样。诉讼请求中,方某要求被告方顺和食品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50万元。
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将在审理此案的同时,开展“跨行政区划审判研究中心”专题讲座活动,探讨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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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7月1日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跨区域管辖发生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上城区、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富阳区、临安市、建德市、淳安县、桐庐县辖区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和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