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杭州雅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艳萍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等仲裁申请,案号为上劳人仲案字〔2016〕第171号。因向你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被退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依法送达上述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16 年9月10日下午15点0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地址:杭州市光复路100号2楼仲裁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