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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 告

仲裁公告

  浙江元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刘威、刘辉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6年9月9日10:00在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人力社保综合大楼2号楼2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届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磊:本委受理你要求杭州中最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江劳人仲案字[2016]第433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争议受理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定于2016年10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委第一仲裁庭(杭州市江干区广景弄6号203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视为你撤诉处理。

  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赛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尹艳芳诉你们工资等争议一案(桐劳仲案字[2016]第018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27日09时整在本委仲裁庭(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一楼)开庭审理,届时不至将依法缺席裁决。

  桐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赛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陈兰君诉你们工资等争议一案(桐劳仲案字[2016]第018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27日09时整在本委仲裁庭(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一楼)开庭审理,届时不至将依法缺席裁决。

  桐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赛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姚敏丽诉你们工资等争议一案(桐劳仲案字[2016]第018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27日09时整在本委仲裁庭(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一楼)开庭审理,届时不至将依法缺席裁决。

  桐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赛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李雨倩诉你们工资等争议一案(桐劳仲案字[2016]第019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27日09时整在本委仲裁庭(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一楼)开庭审理,届时不至将依法缺席裁决。

  桐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赛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秦建伟诉你们工资等争议一案(桐劳仲案字[2016]第019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27日09时整在本委仲裁庭(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一楼)开庭审理,届时不至将依法缺席裁决。

  桐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赛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徐晓梅诉你们工资等争议一案(桐劳仲案字[2016]第019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27日09时整在本委仲裁庭(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一楼)开庭审理,届时不至将依法缺席裁决。

  桐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赛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陈连凤诉你们工资等争议一案(桐劳仲案字[2016]第019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27日09时整在本委仲裁庭(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一楼)开庭审理,届时不至将依法缺席裁决。

  桐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赛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钟荷花诉你们工资等争议一案(桐劳仲案字[2016]第019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27日09时整在本委仲裁庭(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一楼)开庭审理,届时不至将依法缺席裁决。

  桐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赛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陈群英诉你们工资等争议一案(桐劳仲案字[2016]第019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9月27日09时整在本委仲裁庭(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一楼)开庭审理,届时不至将依法缺席裁决。

  桐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嵊州市鼎毅皮塑制品有限公司:经杰等9人与你单位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依法受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现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嵊劳人仲案字〔2016〕第148号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6年9月12日下午三时在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嵊州市剡城路369号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按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6年7月27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9 仲裁公告 2016-07-27 2 2016年07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