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丢了怎么赔? 预付卡能不能退?
我省修订地方法规解消费难题
本报记者 王索妮
快递公司把快件寄丢了,寄件者该怎么理赔?买了预付卡后,后悔了,能退款么?这些“老大难”问题今后都有答案了。昨天,正在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这些问题,今后都将有答案。
未保价的丢失快件,值多少赔多少
网上购物的消费维权,是此次修订草案的重点。草案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核查网上经营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同时,草案还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障金和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作了详细规定。
另一个纠纷很多的问题也将有清晰的答案。面对快递快件损毁或丢失后的赔偿,草案明确,快递经营者接受快递物品时对内件进行验视并保存相关记录,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达成保价寄递协议外,还明确了赔偿标准,规定快递物品发生遗失或者毁损时,有保价的,按照保价寄递协议赔偿;未保价的,按照快递物品实际价值赔偿;实际价值无法确认的,按照所收取资费十二倍的标准予以赔偿。
购买预付卡,30日内可退款
作为一种普遍流行商业模式,这些年“预付款消费”在百货零售、美容美发、休闲健身等行业大行其道,但这种看似价廉物美的消费其实暗藏陷阱,有的商家甚至借助发行预付卡变相融资卷款潜逃,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针对这些问题,草案根据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的相关责任,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在预付卡(券)或者书面合同中明确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等内容;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对预付卡(券)的转让,不得对预付卡(券)设定有效期限。同时,赋予消费者更大自主权,规定“消费者自购买预付卡(券)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退还预付款”。
培训班随便换老师,可退钱
眼下正值暑假,和这天气一样火爆的还有各类盈利性教育培训市场。但不少家长发现,某些教育机构经常发生经营者擅自变更授课的师资、地点或内容等现象,当消费者要求退课、退费时则障碍重重。
对此,草案强调盈利性教育等培训服务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明确课程内容、授课师资、履行地点等内容,当经营者擅自变更承诺或者宣传的授课师资等四种情形时,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经营者则应当在三日内退还剩余费用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