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机关缉公字[2016]3号
方伟忠:我关于2016年7月25日作出了杭机关缉违字[2016]49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你作出没收涉案的白木香烟丝7瓶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已于2016年7月25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杭州萧山机场海关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