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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法院公告

2016年8月2日

  (2016)浙0102民初973号

  韩国祥:本院受理的原告杨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2民初9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511号

  杭州东兴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海铁路装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2民初5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616号

  柯志亮、陈仙芳、叶维学: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永联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2616号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2706号

  张康华、黄青莲: 本院受理杭州顺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1031号

  朱红卫、俞家堃: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10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4756号

  陈兴跃、蒋芝莲: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德有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兴跃、蒋芝莲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被告陈兴跃、蒋芝莲共同偿还原告垫付款、违约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4)杭西执民字第2705号

  杭州美迪骏网软件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生效的(2014)杭西商初字第31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浙江钱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仓储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浙江新东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东旧车鉴评2016第XH-C008号及2016第XH-C009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及本院(2014)杭西执民字第2705-1号执行裁定书。该评估报告载明:鉴定评估基准日即2014年10月9日,浙A86Y83小型车辆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662元,建议司法处置价为人民币3730元;浙A91Z88小型车辆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6077元,建议司法处置价为人民币4862元。(2014)杭西执民字第2705-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杭州美迪骏网软件有限公司浙A86Y83及浙A91Z88小型车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特此公告。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5797号

  杭州银德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银德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杭州银德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和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776号

  杭州正大蓝普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杭州黄龙饭店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17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334号

  何丽川: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337号

  何赛艳: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99号

  胡水祥、黄金梅: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古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335号

  蒋克俭: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338号

  蒋士女: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336号

  刘小林: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3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5508号

  汤雪梅:本院受理原告成超诉被告汤雪梅、余和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汤雪梅、余和平立即归还原告借款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6民初1177号

  王靖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106民初1177号民事判决书。王靖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贷款本金151104.29元,利息加罚息76303.86元,复利19583.43元,共计246991.58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5)杭西商初字第4204号

  浙江高峰进出口有限公司、诸暨市利义工贸有限公司、叶峰、黄玲、叶焕忠、周惠玲:本院受理诸暨中新力合金融服务外包中心(有限合伙)诉你们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西商初字第4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291号

  九运吉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九运吉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5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065号

  朱雄斌:本院受理原告李晓龙诉被告朱雄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9时4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067号

  朱雄斌:本院受理原告李鸿明诉被告朱雄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281号

  杭州嗨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楼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嗨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235号

  上海雀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趣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雀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浦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159号

  施佳滨:本院受理原告郑飞诉被告施佳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浦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152号

  陈江燕、泮伟兵: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江燕、泮伟兵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5日下午15时1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017号

  金丹丹: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金丹丹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6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016号

  王宇: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宇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6日下午14时4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155号

  吴卫燕: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吴卫燕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6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150号

  高一灵、潘仙珍: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振泰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高一灵、潘仙珍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6日上午9时4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731号

  詹佳沅、詹关祥:本院受理原告孙国江诉被告詹佳沅、詹关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6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161号

  任大伟、杭州峰伟石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骆焕龙诉被告任大伟、杭州峰伟石材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6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947号

  陈桃宇: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市江干区云孟鞋类商店诉被告陈桃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6日下午14时2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045号

  余建平:本院受理原告张龙诉被告余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6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2958号

  杭州积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杭州积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滨江药店: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积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迎春药店诉被告杭州积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杭州积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滨江药店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5日下午14时4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3204号

  深圳市金源进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文华诉被告深圳市金源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6年11月15日下午14时2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8民初1374号

  永康市胜达日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借款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2016)浙0108民初1374号。判决如下:一、被告永康市胜达日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718762.22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逾期还款的罚息,从逾期之日到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算,但以不超出年利率24%为限)。二、被告永康市胜达日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律师费人民币1500元。三、被告永康市胜达日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告费人民币650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794元,由被告永康市胜达日用品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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