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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5版:公告

强制清算公告

  2016年5月1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浙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飞碟交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碟照明”)强制清算一案,案号(2016)浙01民算5号。同时,指定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对飞碟照明进行清算。目前,飞碟照明清算组正积极开展公司的各项清算工作。

  为推进清算工作,进一步核实债权债务关系,飞碟照明清算组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此公告如下:请飞碟照明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持证明材料到公司清算组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请飞碟照明的债务人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向清算组履行偿还义务,逾期不还,将依法采取有关法律措施。

  联系人:陈宗宇  联系电话:13777893584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D区12层

  特此公告。浙江飞碟交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25 强制清算公告 2016-08-25 2 2016年08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