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投钱哥哥炒股,钱炒亏了情也吵没了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程俊霞 毛林飞
时间:8月23日 地点:淳安法院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句可不光是说说的,要往心里去啊!这不,淳安的余某和亲妹妹小丽就因为股票闹掰了。
十几年前,余某还是一名兢兢业业的普通工人,自从玩上股票,心思就活络起来。经过这么多年的股海浮沉,他成了一名资深老股民。
2006年股市大热,余某趁这个机会赚了不少钱。妹妹小丽见哥哥不费吹飞之力就将十几万元现金稳稳当当放进了口袋,很是心动,决定进军股市。 小丽开了户,存了10万元进去,并把这个户头全权委托给哥哥余某操作。余某欣然接受,承诺不收小丽一分钱。
一切本来相安无事,谁知2007年之后,股票行情不好,小丽的户头余额从10万元一下子惨跌到3万元不到,后来虽然也有小涨,但也于事无补。心急如焚的小丽,找哥哥要说法。
余某安抚妹妹说保证股票在3年之内反弹,这个亏损,他自愿帮妹妹贴补上。但 “扭亏为盈”需要补仓,余某表示,小丽户头里的3万元肯定是不够的,需要她再投入一笔资金。
小丽犹豫再三,让哥哥写了一张“投资清单”,并在“投资清单”上注明,是“借给余某X万元炒股”。以这种形式,小丽之后又陆陆续续拿了十几万元出来。
但余某运气不佳,不管买哪个股票,都是跌,甚至于在股票行情还不错的时候,也没有抓住时机捞上一笔。这下,不仅没有弥补亏损,小丽户头上的数字反而越来越少,只剩下不到2万元。
这下,妹妹不干了,多次要求哥哥还钱,本就拮据的哥哥也拿不出钱了,只是说“等股票行情好转一定可以翻本的”。 昔日“手足之情”荡然无存,两兄妹一见面就吵架、打架、砸东西,甚至闹到派出所,近80岁的父母亲为此心急如焚。小丽一气之下,干脆把哥哥告到了法院。
亲兄妹对簿公堂,剑拔弩张。妹妹说,钱是借给哥哥用于炒股的,要哥哥还钱,但哥哥称,是妹妹委托他炒股,亏了妹妹也应该承担风险。法院认为,余某收到妹妹的钱后,在借条上写明预计2至3年付清,说明余某也自认款项是需要归还并有还款期限的,同时也应认定第一笔股票投资款中剩余的3万余元已转化为借款,因此,妹妹拿出的钱认定为借款。法院判决余某和妻子共同承担还款任务,要偿还妹妹共计146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