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5万多的项链落在酒店,明明找到了又“不翼而飞”
时间:9月8日 地点:湖州南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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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外面住酒店,服务员一般都会提醒你如果有贵重物品,最好是放在客房的保险箱内,否则如果遗失了,与酒店发生赔偿纠纷,往往双方都不太愉快。湖州南浔的小王就因为一条项链。内心犹如过山车般,经历了一番大起大落。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当时小王入住南浔某酒店,离开时将一条价值57000元的项链遗忘在了酒店。到晚上发现时,小王急忙致电酒店,幸运的是,酒店答复说,工作人员在打扫她房间时捡到了项链,并放在专门的地方保管起来了,小王可随时来取。这可让小王吃了一颗“定心丸”。
然而,等到小王开开心心到酒店取项链时,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放在酒店遗失物保管抽屉里的项链不见了。“刚刚打电话询问时你们还明确告知,项链就在店里保管,现在怎么就没了?”小王很气愤。但酒店方面也说不出是怎么不见的。见对方无法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小王选择了报警。
民警到达后对相关人员作了询问笔录,但始终没有发现项链的下落。
小王一气之下便将酒店告上了法庭,她觉得,项链遗失完全是酒店的责任,要求原价赔偿。但酒店方面认为,小王本身也有一定的责任,赔偿的事情应等到找到项链后再谈。
法院认为,小王因粗心把项链落在了酒店,自身应该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而酒店在拾得项链后,实际上是对项链进行免费保管,根据《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本案中,酒店在拾得项链后又将项链遗失,存在重大过失,所以应承担主要责任。
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酒店方面赔偿小王损失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