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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检察建议提升景区品质

被“任性”占位的免费停车位“还位于民”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单苑 小玉

  本报讯 千年古镇西塘,是受人欢迎的旅游地。以前,一些自驾游到西塘的人,可能遭遇过在景区附近道路停车“被收费”的不快经历。但这几个月来,西塘古镇镇区内沿街商家、居民占位收钱的情况有了明显改善,免费开放的泊位终于又“还位于民”。这一变化,与几个月前的一件检察建议有关。

  西塘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为了给游客提供方便,当地政府在靠近景区的多条主要道路上划定了免费停车位。但是,这种便利却被附近一些商家、居民抢占,椅凳、锥形桶、破电瓶车和自行车等都成了占位工具。游客要停车,必须给占位者“停车费”。政府的旅游便利措施,在这里变了味。

  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更无权私自收取停车费用。商家们这种占位行为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而且可能导致景区附近的交通拥堵。对这种“任性占位”情况,当地相关部门几次整治,却屡屡死灰复燃,收效甚微。

  嘉善县检察院走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依据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向嘉善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效整治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全面提升西塘景区旅游形象。

  收到检察建议后,嘉善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项打击整治会议,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对西塘景区不文明现象的整治力度。经过三个多月的专项整治,任性占位的锥形桶、椅凳、报废电瓶车等不见了,西塘古镇镇区内非法抢占汽车泊位的情况基本消除。同时,嘉善县公安局还加大了相关法治教育宣传工作,制定长效化的管控方案,通过良好的交通秩序和文明的交通环境为提升西塘景区旅游品质“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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