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及编号债权本金担保人名称浦江张氏水晶饰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合同YW2013-40508499999.5张少平、杨玲玲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及编号债权本金担保人名称浦江张氏水晶饰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合同YW2013-40508499999.5张少平、杨玲玲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与自然人朱晓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债权),已依法转让给自然人朱晓,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特此将下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出让人,自然人朱晓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向自然人朱晓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详细清单见附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
自然人 朱晓
附表 单位:人民币 元2016年9月21日
注:表格中本金截至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