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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 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汇鑫永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本金、相应利息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宁波汇鑫永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宁波汇鑫永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宁波汇鑫永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

  序号主债务人名称本金余额(元)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名称主债权文书合同号抵押担保合同号1慈溪市车之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6,999,979.62慈溪合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慈溪市金色港湾旅业有限公司、朗日机械有限公司、慈溪市名车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华雪峰、罗利聪、罗利央、邢立峰2013年工银甬慈溪借字第1217号、2014年工银甬慈溪借字第0344号、2014年工银甬慈溪借字第0387号、2014年工银甬慈溪借字第0404号、2014年工银甬慈溪借字第0343号2011年工银甬慈溪押字第0407号、2013工银甬慈溪保限字0177号、2014工银甬慈溪保限字XL001号、2014工银甬慈溪保限字XL002号 2慈溪市晋慈能源有限公司10,000,000.00王照煊、慈溪市双爱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京慈能源有限公司、王照煊、马菊凤NB031011120371、NB031011120372NB03(高保)20110055-1、NB03(高保)20110055-2、NB03(高保)20110055-3、NB03(高抵)201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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