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嵊州市远辉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王兴照等7人与你单位工资、二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依法受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现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嵊劳人仲案字〔2016〕第255号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6年11月5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在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嵊州市剡城路369号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按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嵊州市广鸿纺织整理厂:叶春旗等23人与你单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依法受理。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现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嵊劳人仲案字〔2016〕第256号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6年10月17日上午九时在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嵊州市剡城路369号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按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绍兴和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邵好好等18位申请人诉你单位工资争议一案(案号为绍柯劳仲案字2016第69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绍柯劳仲案字[2016]第696-1号仲裁裁决书与绍柯劳仲案字[2016]第696-2号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绍兴市柯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胡三大(住址:浙江省永康市东城街道方塘下村46号,公民身份号码:330722197103021432):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韦安洲与你(单位)要求一次性赔偿劳动争议一案(永劳人仲案字[2016]309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庭人员名单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16年11月3日上午8时4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浙江省永康市城南路277号房管会大楼西大门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天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永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