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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 闻

  (上接1版)

  贷不了款

  失联6年的“老赖”露面了

  《意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金融、税务、工商、安全监管、证券、科技等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加大信息化手段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整合完善现有法院信息化系统,实现网络化查找被执行人和控制财产的执行工作机制。要通过政务网、专网等实现人民法院执行查控网络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工商、交通运输、农业、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外汇管理等政府部门,及各金融机构、银联、互联网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网络连接,建成覆盖全国地域及土地、房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证券、股权、车辆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实现全国四级法院互联互通、全面应用。

  浙江实践:前几天,输了官司躲债6年的湖州男子楼某找到开化法院执行局法官,要求立即履行判决,请求法院开具结案证明。原来,楼某6年前因一起转让费纠纷被告上法庭且败诉,可他宁愿玩起“人间蒸发”,也不愿履行5.4万元转让费及违约金。直到最近,楼某因生意需要,想向台州银行贷一笔款,但银行审查后拒绝了他的贷款申请,理由是楼某作为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同样也被列入了银行的“黑名单”。楼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刻来到开化法院主动要求还款。一起拖了6年的执行案,2小时就执行完毕。

  据了解,2015年以来,开化法院多措并举强化执行威慑力,建立点对点查控快速通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老赖”综合适用限制高消费、限制行政审批、限制金融贷款等惩戒措施,进一步压缩其生存空间,促使多名“老赖“主动还钱。今年1—8月,该院共将772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67人,罚款8人。

  

  出不了国

  在外经商的“老赖”还钱了

  《意见》措施: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出入境证件信息及车辆信息,协助查封、扣押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协助查找、控制下落不明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

  浙江实践:9月22日,江山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成功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2014年,毛某以经营需要为由向王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在支付了9个月的利息后,毛某便停止了还款。多次催讨无果后,王某一纸诉状将毛某夫妻诉至法庭。2015年12月,江山法院判决毛某夫妻应给付何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然而毛某却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神秘“失踪”。为找到毛某,王某想尽了一切办法。今年9月,他获悉毛某“消失”其实是出国经商,并且很可能已回国,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毛某夫妻的财产进行了查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法院又依法将二人列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毛某二人在出行、消费等方面将受到各种限制。但即便这样,毛某依旧是无动于衷。

  在获悉毛某曾到非洲经营建材生意后,执行人员迅速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调取了毛某的出入境记录等资料,并依法决定限制其出境,并向公安机关送达了相关通知。

  9月22日,当毛某得知这一消息时,发现自己不仅不能出国谈生意,连机票都买不了了。处处受限的他不得不主动现身,主动与法官联系,并最终支付了所有执行款。

  据了解,截至9月26日,江山法院通过与出入境部门联动,已对102名“老赖”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其中11人主动还款。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2016-09-27 2 2016年09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