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林加琪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林加琪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温州市众盛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截止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温州市众盛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本息余额为1073.84万元。该户债权由浙江金泰丰鞋业有限公司、林文毅、王琳玲、黄光中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由王琳玲、黄光中位于球山花园7幢305室房产,詹胜波、詹晓红、詹光中地处温州市灵昆镇上岩头村房产,王琳玲位于温州大道铁道大厦三层3084-2号商铺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通过淘宝竞价方式依法转让给林加琪,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林加琪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0571-85778282
林加琪 联系方式:15868517899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