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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林建定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林建定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华光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债权(截止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浙江华光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债权本息余额为1702.86万元。该户债权由天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华斯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吴进光、林小秋、吴成光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由浙江华光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位于瓯北镇江北街道码道村工业区土地及厂房,吴进光位于瓯北镇江北街道码道段房产,林小秋位于永嘉县瓯北镇瓯城花苑1幢29C室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通过淘宝竞价方式依法转让给林建定,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林建定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0571-85778282

  林建定 联系方式:13868633256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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