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136例出口工业产品被通报召回
玩具产品铝制伸缩梯和皮带占了近七成
本报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任晓岚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浙江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1—9月,该局辖区出口工业产品被境外官方机构通报召回共136例,与去年同期(132例)基本持平。产品被通报召回,意味着该产品在通报国家被禁售、召回或销毁,若已给消费者带来实质性伤害的,还需赔偿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且损害“浙江制造”的形象。
上述136例通报召回中,涉及的产品主要为儿童用品和轻纺类产品,合计94例,占通报总数的近七成,具体类型主要为玩具产品、铝制伸缩梯和皮带等;涉及原因主要为产品存在物理危害和化学危害,如玩具产品存在小零件,容易引起儿童窒息危险;机电类产品存在电击危险,容易引起触电和火灾危险;食品接触类产品有毒有害物质超标。
浙江检验检疫局对通报召回案例进行调查,结果显示,造成产品被通报召回的原因主要为:一是部分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对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缺乏应对,导致产品不符合进口国标准;二是部分企业存在技术能力欠缺、产品检测把关不到位等情况,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三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选择原材料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使得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四是部分通报召回产品系市场采购出口,采购商未按输入国标准采购产品,面临通报国严格监管抽查时被检出不合格。
目前,浙江检验检疫局采取多项措施帮扶企业,降低通报召回风险。对确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多次被通报召回的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下调相关企业信用评级;关注重点国家和地区的通报召回情况,及时通报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风险预警;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密切关注国外最新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同时注重产品的设计审查,避免因产品设计问题被通报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