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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案卷

微信上开“澳门赌场” 赌徒抢红包比大小

其实“股东”们才是“大赢家”,千万赌资被抽头一半

微信赌场的截图
嫌疑人吴某

  本报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钮宇萍 胡陈勤

  模拟赌场,通过有人坐庄、有人下注的方式,利用微信红包数额“数字相加”来比大小,“变相”进行虚拟赌博。9月中旬,何某、吴某、赵某等8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相继被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刑事拘留,其余6人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昨天,嘉兴警方公布了该案。据悉,从今年初开始至9月中旬,短短9个月时间,这个微信群内的涉赌人员达400余人,涉案赌资1000余万元,“股东”从中抽头渔利500余万元。

  赌场分工严密

  今年22岁的吴某,原本有一份正经的工作——批发瓷砖。

  今年5月初,吴某的小伙伴赵某,介绍了一个“兼职”给他——在一个微信群里,只要帮忙负责做账、记账、收钱,每天就可以拿500元钱基本工资。

  在“高收入”的诱惑下,吴某动了心,于是在赵某邀请下,吴某加入了赵某所谓的微信群——“澳门赌场”。

  这个“赌场”是何某等4个“股东”在今年初开设的微信群,主要供群内玩家进行微信红包赌博。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进入该群,“股东”又召集了一个“拉手”(负责招揽玩家)进入群内,“拉手”的保底工资是660元每个月,每拉进一位玩家就有80元提成。

  为更好地运作这个“赌场”,“股东”还召集了4个“财务”进群,负责收钱、下分,吴某便是其中一位。另外,群内还有多个“发包手”负责发放红包。

  每天早上9点,“赌场”便开门营业,直到晚上12点结束,基本每10分钟进行一局,一天下来“发包手”可以开近60局。

  “记账中,最大的一次输赢,一局有近15万。”吴某说,起初,他每天拿到的基本工资是500元,后来渐渐升到了1000元,一个月有3万元的收入,比他自己的瓷砖生意都赚得多。

  “股东”拿高额红利

  在这个“赌场”里,玩家需要通过向“财务”买分,才能在群内下注,1元钱等于1分。如果要在群里坐庄,必须购买3000分以上。

  “想要下注的玩家,微信我之后,就把钱打到我提供的银行卡里,之后就可以下注或者坐庄了。”吴某说。

  有人坐庄,群内的4个“股东”就从中“抽水”8%。一旦庄家在该次下注中赢了,那么“股东”又可从赢了的赌资中再拿5%的“红利”。

  赌博规则,是通过抢到的红包数额“数字相加”来比大小。

  比如,一个玩家抢到了2.01元,“庄家”抢到了1.23元,那么玩家的点数就是“2+0+1=3”,“庄家”的点数是“1+2+3=6”,这局,“庄家”赢。

  据了解,因为每个微信群发红包的总金额是有限制的,因此,“股东”何某等4人,一般1天换一个群,并靠群内的“拉手”不断拉拢玩家进群,400人的群里,每天活跃的成员都有一半多。

  今年7月底,嘉兴南湖警方通过侦查,注意到了这一反常现象,立即对此“赌场”进行侦查,并分别2次前往北京、天津、吉林、重庆、广州、上海等地进行抓捕,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人。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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