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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纵深

金华市检察院、省金华监狱:

“四规范一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今年6月,金华市检察院与省金华监狱召开“四规范一公开”联席会议

  本报记者 王春芳 孙佳丽 通讯员 徐小民

  “儿子,妈找亲戚借了3万块钱,打算托托关系,找监狱警官打点一下,不会让你在里面吃苦的。”

  “妈,你别乱来。这儿管理很规范,不需要搞关系,就算搞关系也没有用,你回去就把借来的钱还掉。”

  这是今年6月,省金华监狱纪委监察室在回放服刑人员会见录音时,听到的一段对话。为此,监狱纪委还特意赶去这名服刑人员的老家,与他母亲面对面核实情况。她说,她听儿子的话,3万元钱也还给了亲戚。

  原来,金某在省金华监狱服刑。他母亲听人说“花点钱可以把人‘捞’出来”,就动了心思,钱都借好了。没想到,会见时,儿子告诉她,监狱里不管减刑假释还是习艺岗位分配,管理都很规范。儿子一番话,打消了她的念头。

  2015年以来,省金华监狱和金华市检察院致力于共同开展以“四规范一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监狱阳光执法体系。像金某这样的服刑人员及家属对监狱信任感的建立,便得益于此。

  省金华监狱监狱长陈森尧介绍,“四规范”是指规范服刑人员的习艺岗位分配、计分考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理、分级处遇;“一公开”是指狱务公开。“四规范一公开”的目的在于提高民警刑罚执行能力,防范民警廉政风险,推进依法治监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金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生平说,“四规范一公开”工作抓住了“规范民警自由裁量权,预防民警职务犯罪”这个关键,让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浙江法制报 纵深 00007 “四规范一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6-10-25 2 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