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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纵深

减刑假释阳光执法

  在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呈报上,省金华监狱首先规范了“合议、公示”制度,完善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指导意见》,规定提请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实行服刑人员评议会测评、分监区民警集体合议、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刑罚执行科审查、监狱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等基本程序,全程接受管理民警、服刑人员、检察机关等的监督。

  对服刑人员最关心的减刑假释如何择优呈报问题,监狱出台了《罪犯提请假释择优呈报评定办法(试行)》,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呈报采取量化积分制。对符合减刑假释提请条件的罪犯按照月考核平均分、行政奖励分、财产刑履行分等5个量化标准进行积分汇总,积分高的予以优先呈报,排名情况向民警和服刑人员公布。

  2015年7月,省金华监狱八监区四川籍服刑人员张某,向分监区提出假释申请。次月,监狱将他列入减刑假释量化排位考核,但因量化积分较低未能呈报。3个月后,监狱的量化排名表上终于轮到张某,并顺利呈报。2016年春节前,张某如愿回四川老家与家人团聚,临走时他对警官说:“这里真的没有暗箱操作,也不需要搞关系,只要自己努力就可以了。”

  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上,省金华监狱出台了《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指南》,规定在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有亲属担保、当地司法部门愿意监管的情况下,经分监区、监区、监狱逐级合议并公示,同时报驻监狱检察室审查,再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批后实施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浙江法制报 纵深 00007 减刑假释阳光执法 2016-10-25 2 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