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王英权债权转让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王英权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王英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王英权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王英权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王英权
2016年10月28日
公告清单:
债权行借款人名称债务情况(截至2016年4月20日)担保人借款合同编号本金(万元)欠息(万元)华夏银行杭州西溪支行杭州翠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H22X0910120130072380.0023.504681包锦跃、陈时威、马乐波、宋玉玲合计380.0023.504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