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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车停收使用费 网约车经营有条件

舟山网约车新政落地

  通讯员 张程

  日前,舟山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各自官网上向社会公开《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舟山市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舟山市人民政府贯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两个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巡游车(即传统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逐步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实行准入制,运价交由市场决定。

  新老业态矛盾突出,出租车改革迫在眉睫

  出租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舟山市巡游车发展面临的困境日益加深,特别是网约车的迅猛发展给巡游车带来了巨大冲击。

  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舟山市共有巡游车1164辆,其中市区850辆,经营模式主要是承包经营,绝大部分驾驶员月收入已从四五千元降至三千元甚至更低。巡游车驾驶员转行从事网约车或其他行业的现象日益突出,因无人承包而停运的巡游车数量也正明显增加。带给乘客的感受则是:高峰时段打车难,行业服务质量下滑。而与巡游车相比,舟山市网约车在近两年快速发展。根据滴滴平台提供的数据,全市已有注册司机12159名,每天在线司机约1630名,今年1至8月份完成订单的车辆有7598辆。

  局长黄先永介绍,网约车一方面因召车方便、价格优惠而受到市民欢迎,另一方也冲击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引发行业不稳定。同时,由于网约车平台对车辆和人员缺乏实质性审查和规范,存在主体责任不清、部门监管乏力等阻碍健康发展的因素。

  国家出台相关办法,明确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的区别,并赋予地方政府在运价、车辆、人员准入条件等方面的政策空间后,舟山市尽快制定并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已迫在眉睫。

  巡游车7月1日起停收经营权使用费,

  运价向政府指导价转变

  根据《实施意见》,从今年7月1日起,舟山市已停止收取巡游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提前收取的按剩余时间予以清退。经营权实行有期限使用,统一期限为5年,并不得转让。新增巡游车经营权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到期车辆经营权依据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配置。建立严格规范的经营权退出机制。

  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舟山市将建立巡游车运力规模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巡游车运力规模,逐步实现市场调节。同时,逐步推进巡游车运价形成机制改革,从政府定价向政府指导价转变。第一步,在现有基础上,实施特殊时段(高峰期、重大节假日)浮动价,该运价完全由车载计价器实现;第二步,待国家修改《计量法》相关规定后,启动计价器远程调价机制,实现政府指导价,该运价由行业协会根据政府指导价的浮动规则自行同意调控车载计价器。

  此外,鼓励巡游车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合作,通过95128电话召车、“舟舟行”手机APP召车等互联网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方便公众乘车。推广使用市民卡等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

  网约车经营需满足条件,顺风车不属经营活动

  根据《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舟山市对网约车运力不设总量控制,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经营服务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首次申请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使用年限应当在4年以内,网约车车龄上限为8年,行驶里程不超过60万公里。同时,舟山市网约车必须符合车籍地在舟山(浙L牌照),行驶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计税价在10万元以上,安装具有行车记录功能的定位和报警装置,不得安装操纵辅助装置等要求。

  网约车驾驶员必须符合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满6个月,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及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巡游车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还需要符合“最近3年信用考核没有记满20分的记录”的条件。

  顺风车(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应当以服务同城上下班通勤交通为主。合乘服务者提前1小时以上在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出行信息,同一辆车或驾驶员提供两单合乘服务之间相隔时间不得小于2小时,每日累计提供合乘服务不得超过3次。


浙江法制报 平 安 00005 巡游车停收使用费 网约车经营有条件 2016-10-31 2 2016年10月3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