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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根据下列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请下列各债权的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6年11月3日

  序号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名称、金额及签订日期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1杭州盘石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11年11月25日签订的金额为2000万元的XC2011-4009-A《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张旭飞、应伟飞、张颢XC2011-4009A、XC2011-4009B2011年2月18日签订的金额为1200万元的XC2011-4009B《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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