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台州市凯尔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台州市凯尔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借款人台州特华工贸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台州市凯尔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台州市凯尔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台州特华工贸有限公司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台州市凯尔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借款人台州特华工贸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台州市凯尔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融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台州市凯尔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1月3日
单位:元
序号债务人转让基准日本金欠息保证人抵押情况原债权借款协议1台州特华工贸有限公司2016-4-3023,900,000.002,923,981.12-房产、土地:位于台州市海丰路1128号,建筑面积17215.9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厂房;土地使用权面积16240平方米(24.36亩),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33010120140031812、33010120140032050、33010120140032256、33010120140039462、33010120140039833
联系电话:杨先生18869995888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6年4月30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台州市凯尔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