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本报2016年11月1日第9版刊登的“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公告”中,第2户杭州潼茗尔哲商贸有限公司应增加抵押物信息,内容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丹桂花园2-6号住宅,面积150.92平方米;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丹桂花园F5幢别墅,面积248.70平方米, 土地面积820.7平方米。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22号书香云端温泉山居39-3号住宅,面积413.74平方米;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22号书香云端温泉山居39-2号住宅,面积511.80平方米。联系人:吴传威 ,18667139106/0571-85273728”,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