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告
陈梅珍于2016年7月12日在杭州去世,其生前在杭州市钱塘公证处立下了公证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杭州市三塘汶园9幢4单元201室房产指定在其身故后由吴燕红继承,公证书编号:(2012)浙杭钱证民字第1134号,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于刊登日起十天之内向杭州市钱塘公证处提交书面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
杭州市钱塘公证处
2016年11月4日
陈梅珍于2016年7月12日在杭州去世,其生前在杭州市钱塘公证处立下了公证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杭州市三塘汶园9幢4单元201室房产指定在其身故后由吴燕红继承,公证书编号:(2012)浙杭钱证民字第1134号,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于刊登日起十天之内向杭州市钱塘公证处提交书面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
杭州市钱塘公证处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