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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 告

公证公告

  陈梅珍于2016年7月12日在杭州去世,其生前在杭州市钱塘公证处立下了公证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杭州市三塘汶园9幢4单元201室房产指定在其身故后由吴燕红继承,公证书编号:(2012)浙杭钱证民字第1134号,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于刊登日起十天之内向杭州市钱塘公证处提交书面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

  杭州市钱塘公证处

  2016年11月4日


浙江法制报 公 告 00008 公证公告 2016-11-04 2 2016年11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