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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立规范执法潮头 上虞警方获得殊荣

  通讯员 叶圣一

  本报讯 日前,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分局从全国县级公安机关中脱颖而出,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获得这一称号的,全省仅5家。

  上虞公安分局在全省率先推进执法办案积分制管理,研发涵盖执法素质、执法质量、执法效率等7个方面的积分考核平台,实行“一人一档”考核,先后有29名民警因办案积分排名领先获得嘉奖、46名民警被评为年度综合性先进或优秀公务员、29名民警得到晋升。

  今年,上虞公安分局深度探索执法机制改革,成立案管中心,建立刑事案件“统一案件审核、统一入出口”机制,确保管理、监督、参谋、服务无缝隙;坚持典型案件点评剖析制度,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启用执法问题整改指令,“火辣辣”的《责令整改指令书》让各单位时刻保持警醒;率先实施案件办理终身追责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倒逼民警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杜绝重大执法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落实争先创优机制,每季度开展“执法办案之星”以及优质案件评选活动,提升民警的参与度与积极性。


浙江法制报 新 闻 00002 勇立规范执法潮头 上虞警方获得殊荣 2016-11-09 2 2016年11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