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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与蒋文中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蒋文中(身份证号:332623196808155471)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温州市弘合布业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截至2016年8月31日,该户债权总额为2404.87万元。担保人:浙江红羚羊科技有限公司、姜杰、姜潮、温州百丈实业有限公司、温州友邦合成革有限公司、温州市弘合布业有限公司。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蒋文中,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蒋文中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蒋文中

  2016年11月1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与蒋文中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6-11-10 2 2016年11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