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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通知书

  杭州天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于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作出(2015)杭富破(预)字第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天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作出(2015)杭富商破字第6-1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管理人。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根据杭州天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15)杭富商破字第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杭州天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现经杭州天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定于2016年11月30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1号审判庭召开杭州天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二次表决规则》、《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表决,请你公司/你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系机构(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此通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迎宾北路221号杭州天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二楼;

  联系人:邵律师;

  联系电话:0571-63105800,1718571108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杭州天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通知书 2016-11-10 2 2016年11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