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影响考核 “老赖”主动履债
通讯员 鹿轩
本报讯 近日,温州市鹿城法院顺利执毕申请人温州某银行与被执行人金A某、金B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13年,金A某向银行借款25万元,金B某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人因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被银行起诉。法院判决金A某在判决生效后承担还款义务,由金B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后,二人不仅未履行判决,在银行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二人对执行法官置之不理,规避执行。鹿城法院遂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经查,金B某系苍南某单位的一名公职人员。今年9月,被执行人金B某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诚信考核,因其在法院尚有未履行完毕案件并受失信“黑名单”的限制,诚信考核大受影响。随后,金B某主动与经办人联系,一次性偿还本息29万余元,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据悉,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鹿城法院扎实推进涉特殊主体专项执行行动。今年1至10月,通过督促自动履行、促进和解、强制执行等方式促成15人主动履行,到位金额1799.36万元,和解36人,到位金额3695.36万元。